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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信访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07-10 09:59:56 ]    [阅读次数:21716 次]


营口市信访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营口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精神,进一步推进阳光信访、法制信访工作,转变工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监督机制,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结合我市信访工作实际,经营口市信访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制定营口市信访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第九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精神,牢记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贯彻落实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精神,着力推进信访机关政治建设、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政务公开制度,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奋力开创信访工作新局面,努力为加快推进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工作原则

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与转变机关工作作风相结合,与加强廉政建设、完善监督机制相结合,与深化信访工作体制机制改革相结合,与政务信息化建设相结合。坚持依法公开、全面真实公正、突出信访工作特色、讲求时效、注重实效、方便群众等原则。

三.工作目标

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保密和信访工作中不易公开的事项外的政务活动内容都应当公开。

四. 公开内容

主要包括单位简介、领导班子成员、机构设置、涉及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信访流程,政务活动,监督投诉渠道,依法需要通过招标、拍卖等事项的实施和结果。

五. 公开方式

1.在公开专栏内公开有关信息。在局办公楼内公开局内有关工作信息,在信访群众接待大厅内公开涉及信访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信访流程等内容。

2.在信访群众接待大厅的电子显示屏中滚动播放有关法律法规、信访流程等内容。

3.在互联网网站上公开单位简介、领导班子成员、机构设置、涉及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信访流程,政务活动,监督投诉渠道,依法需要通过招标、拍卖等内容。

4.采用会议、专报、通报、简报、工作动态、新闻媒体等式公开有关信息。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营口市信访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政务公开办公室。组长由市信访局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各班子成员、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各科室、信访网络投诉受理中心负责人担任。政务公开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

七.工作职责

1.各科室及信访网络投诉受理中心要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政务公开负责人负责本科室政务公开内容的起草并报科室负责人审定,科室审定后报分管局领导审定,审定通过后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审定,审定通过后送政务公开办公室。

2.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组织落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好政务公开示范建设,做好各科室及信访网络投诉受理中心提供的信息在有关平台的发布工作,负责政务公开网站的更新等工作。

八.有关要求

1.明确责任。各科室及信访网络投诉受理中心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明确专人负责,部门负责人要亲自研究政务公开工作,积极配合政务公开办公室工作。

2.注重实效。政务公开事项要做到应当公开的必须公开,凡是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全面、及时,力戒形式主义,注重政务公开实效。

3.强化监督。各科室及信访网络投诉受理中心根据局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责任到人,强化监督。对于政务公开工作做得好、成效显著的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对于不按照政务公开程序办理政务公开事项或公开事项不属实、不全面、不及时等影响政务公开工作质量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党纪法规严肃问责。

营口市信访局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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